為了抓取一些在iMac上的程式screen snap,今天下午跑去使用系計中的那台iMac。真的開始使用的時候痛苦不己...只有一個鍵的滑鼠怎麼用?許多在Windows下理所當然的操作全都行不通了,文字介面也不是很管用,指令全藏起來了。一邊用,iMac宛若頑童,微笑著看著我「你這個從90年代起就被微軟養壞的笨蛋,沒有想過電腦可以這麼簡單、這麼容易用吧!沒有想過有一天你受訓的操作也會成為無用的東西吧!沒有想過你的直覺會無效吧!」
是的,iMac只要直覺就能使用的很好,它讓使用者真的就是「用電腦」,還真的不用知道什麼。這讓我備感挫折T_T。回想起國中時對什麼都很有興趣,現在這個抗拒學習的自我還蠻糟糕的。這麼早就有「我不需要新東西,我不需要學」的心態會停止進步的。
只是...當時真是對一台完全不會用的「易用電腦」感到挫敗XD
